《活着》读书笔记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活着》读书笔记1写在前面的一句话总结:人活着怎么这么苦啊。
这本小说里有个想传达的意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对于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是不会去考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样的哲学命题的。他们扎根在这片土地之上,也顺应着上天一开始赋予他们的天性——那就是活着。活着,是一种生物最基本的本能。
小说以一个叫徐福贵的农民为第一视角,讲述了他的一生。从他身为一个富家子弟,到沦落为社会底层人民,成为农村里辛勤劳作的一员。随着时间的过去,他经历了中国最急剧变化的那些年,身边的亲人也一个一个随之而去,只留下他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
但是他还能清晰地记得自己的过去,记得命运加在他身上的种种磨难,而不像其他的农村老人那样,不知不觉就把过去忘了。既忘记了过去的不幸,但也同样记不起曾经有过的幸福。
现在生活好了之后,大家才开始注重追求精神上的安定,开始探讨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样的命题。但是对于以前的底层人民来说,活着就是活着,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还有家人。
不知道以前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说中国的农民是最容易被安抚的,只要让他们能有口饭吃,就不会起来闹事。是的,中国这些劳动人民太能忍了。就是因为太能忍,反而有时候表现出来反而会被现在的城市社会解读为不近人情。
上次回家的时候,我和我妈晚饭后去街上散步。路上遇到一个阿姨推着婴儿车,带着一个小女孩也在路上走着,我虽然不认识她,但是她是我妈的熟人。于是两个人站在那里攀谈了一会儿。
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结果等她们聊完了,我妈和我离开的时候,小声告诉我,那个阿姨的儿子今年过年的时候在河边的淘沙工地上出事故死了,死得特别惨,脑袋都没了。那是她的独生子,死了就没了。她带着的那两个孩子是她的孙女。
虽说有孙女吧,但自己唯一的儿子死了,对他们夫妇来说真的是毁灭性的打击。听我妈说,一开始那个阿姨就一直想着干脆跟着自己儿子去了算了,但是为了两个小孙女还是慢慢想开了。
我听到的时候觉得特别惊讶,因为那个阿姨看起来特别平静,和我妈说话时的语气也不是那种伤心欲绝的感觉,我不知道怎么描述她那种状态,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死了儿子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其实这种感觉不仅仅在这个阿姨身上体现,包括我爹妈在内,我老家那个城乡结合部里的大部分长辈都给我这样的感觉。初时觉得他们活得不明不白,活得毫无人情味,但是到了这种重大关头,才知道他们是见识和经历太多的苦难,所以才不去想,不去沉浸其中,这样才可以忍受,可以继续活下去。
这就像福贵一样。农村里有千千万万个福贵,只是很多人忘却了过去而已。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那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太苦了,太苦的日子如果记得太清楚,可能也会活不下去。
活着不是呻吟,也不是呐喊,活着更多的是忍受,去忍受命运加在身上众多的苦难。
《活着》读书笔记2“ 以笑着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题记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最好的告别》开篇就引用列夫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伊万·伊里奇之死》,列夫托尔斯泰写道“伊万·伊里奇最痛苦的是,由于某种原因,他们都接受了这样的欺骗和谎言,即,他不是快要死了,而只是病了。他只需要保持平静的心情,接受治疗,然后,就会出现非常好的结果。”小说是对现实的反映,小说中的人物对生的如此渴望,揭示了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对生的追求。《最好的告别》的作者阿图·葛文德在文中讲述了一个真人真事。约瑟夫·拉扎罗夫(一位市政府的行政官)的故事,拉扎罗夫的妻子几年前死于癌症,在监护室离去时,全身插满管子,戴着呼吸机,那时,拉扎罗夫曾说过,他绝不想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他身上,可如今当他患上不可治愈的癌症时,他对儿子说:“别放弃我,只要我还有任何机会,你们一定要让我尝试”,拉扎洛夫最终还是走上了跟妻子一样的道路。可见,一个理智的人在死亡降临的时候还是无法舍弃求生的欲望。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是像拉扎罗夫那样不肯面对死亡,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烟花柳巷似无形的磁场,富贵一步步深陷其中,正所谓嫖赌不分家,染上了嫖,离赌也不远了。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党队伍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福贵显然是这句话的反例,苦难仍没准备放过他,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文章有几个让我深思的点,一个是有庆的死。有庆的死很荒唐,有庆是抽血抽死的,为了救县长的夫人,县长是之前跟福贵有过患难经历的春生。春生那时知道那是福贵的儿子,叹了一口气,相识都如此。如果不是相识,共患难过,我想春生一定会拿钱解决而不放在心上。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医生所说的话:“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呢?”没有一丝丝同情,只因你是一个无权无势的人。草菅人命这词虽用的不准确,可有庆的死颇有这点韵味。
还有一个就是春生的死,春生死于文革时期。在春生死之前曾见过福贵一面,福贵劝解他叮嘱他一定要活着,可一个月后,春生还是受不了了,最终还是选择了死亡。文革,中国的一个灰暗时期,无数优秀作家都选择了死亡。前段时间,在看公选《民俗资源与旅游》时,仲富兰教授说:“生命要有张力”,意思是生命要有弹力,像弹簧一样可伸可缩。我觉得这句话挺对的,文革时期那些优秀作家选择死亡,我们觉得情有可原,可反观我们的现实 ……此处隐藏11918个字……此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再开口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产后大出血的老婆,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我眼睛都是湿润的,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接踵而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懂得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书笔记15这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福贵出生于一个优渥的地主家庭,天性好赌的他输光了家产,带着老婆家珍过上了农民生活。母亲病重,富贵赶去县城买药,被民党抓了壮丁,辗转多地,两年后终于回到家中。儿子有庆十一岁那年被“抽血”抽死了,女儿凤霞长大了,因为聋哑,招了个偏头女婿,生了外孙苦根,女儿却死于难产。家珍的病终于熬不住,也离他而去,女婿死于一场意外,被水泥板压死了。就剩福贵和苦根了,不久,苦根也没了,就剩福贵一个人,把所有的亲人都一一埋进土里。
刚读完我的心情说不上是震撼,但沉痛总归是有的。这实在是像父亲母亲给我讲述的来自于有事的记忆。曾经听过季师哥和盛师哥打过一场模辩,那个时候我觉得回忆是痛苦的,我说,人的一生大抵都是在忍受与煎熬中度过,进而麻木,为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挣扎着。那不是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的生活,而是真正于我们的时空中经历着的历史。
母亲为我讲述那些一点一滴的时候,我还太小,以为生活本就该是这幅模样,长大后,当我享受了当年几乎是不敢想象的生活我才敢去有那么一点点的反思与质问。过完就像是书中写的那样,对于个人的生死,那是真正的无奈,那种没有办法,没有选择,你只能接着麻木的活下去的那种绝望。
我想起奶奶死的时候,我虚岁5岁,还能被妈妈抱在怀里。我看见我们家围了好多人,姑姑们手上执香,头戴白孝低着头抹眼泪。爷爷在奶奶身上一层层地盖红被子,把脸也蒙住了。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奶奶不热吗,闷着多难受啊,然后就开来了一辆客车,大人们竟然把奶奶塞在车子后面一个长长的箱子里,我竟然一瞬间惧怕起那箱子里的黑暗,奶奶为什么还是睡着呢。
我再也没见过奶奶了。我终于明白了死亡,原来奶奶再也不会回到我的生活中了。奶奶走的时候是53岁,她的黑发还根根硬朗分明,精瘦而苍黄的面颊上如斧凿刀刻一般的纹路也还清晰,步履倒一直是蹒跚的,更小一点的时候她就拖着那条坡腿满村子唤我的名字,看不着了就叫,一声一声,带着熟悉且心安的节奏。真是奇怪,我那时那么小,到现在为止却依旧记得清楚,奶奶快死时面目的颓丧,葬礼上大家的表情细节,说过的话。爸爸没有哭,一点点痛苦的痕迹我也没有看到,只是见他沉默,我看见那样的爸爸,我也以为其实没有发生什么事。
奶奶的一生走完了,留下了什么呢,三个小孩?那堆拿去一起烧掉的衣服?我的追思?奶奶属猴爷爷属鸡,他们结婚那一年爷爷20岁。奶奶的爸爸妈妈生了兄弟姐妹14个,最后只有奶奶一个人活下来了,这个女儿21岁那一年,他们把她嫁了出去,一户完全的陌生的人家当中去。爷爷算是个有本事的,年轻时在外面包了个山头,倒卖木材,有一辆自己的拖拉机,算是顶涨脸面的物什了。可惜爷爷风流,到手的钱除去抽烟喝酒,就全到了其它女人的裤兜里。
爸爸告诉我,大姑姑是真的吃过苦的,才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那个时候家家户户吃饭烧柴,近一点的山头全都被砍得光秃秃的了想要打柴那得天亮之前越过好几个山头,匆匆砍好,一捆大概百十斤,背着就往集市上赶。那时候出一趟山可不容易,翻山坐船,夸张点,大概也算得上是跋山涉水了吧。
我在家里的旧房子里看见了好几个又大又旧的木箱子,爷爷说那是以前放稻谷的,一年到头,一家老小的口粮全指着那两口大箱子里的谷米。不够吃怎么办,我问。哪能像现在这样幸福呢,顿顿都吃得上白米饭,芋头,番薯,玉米,白米饭算是顶奢侈的享受了。
大概是熬过来了吧,福贵在为家里所有人送葬之后,终于轻松着等死了。物是人非,福贵还记不记得最开始的美好呢?
“早上几年的时候,家珍还是一个女学生。那时候城里有夜校了,家珍穿着月白色的旗袍,提着一盏小煤油灯,和几个女伴去上学。我是在拐弯处看到她,她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滴滴答答像是在下雨,我的眼睛都看的不会动了。家珍那时候长得可真漂亮,头发齐齐地挂到耳根,走去时旗袍在腰上一皱一皱,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我要她做我的女人。”
这是我看完一本书来,唯一的美好。那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也得过。活着,本就不是一件易事。那么如今的我们,对这世界,又何以再多指责。
余华在自序中这样说:
“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是以为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承受太多真实。
而我觉得,现在略微有些不同,那些触目惊心的现实仍旧是在,但是金钱与物欲给它披上了一层华美的外衣,粉饰着太平。我知道真相的时候还太小,以为生活本身就应该是如此,后来发现其实不是,大概追寻的意义就是把生活尽量改变成你想要的模样吧。但这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