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场租赁合同1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的荒山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
(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元,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山场租赁合同2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耕地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包甲方农场位于_____(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见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耕地面积4108亩。(耕地面积以甲方承包合同为准)
B、厂房设施:厂房机械设备等,以双方交接的验收单为准。(详见附件一)
C、库存物资:(包括机械和房屋)由甲乙双方作价验收。租赁到期以验收单为准交接。如损坏、缺少的物资、机械,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损坏和缺少部分的物资价款(包括机械、房屋)。(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租赁金
A、发包方(新兴管委会)地租如有调整比原来增加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B、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亩,总数_____元,租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每年在一月三十一日前乙方将租赁款项一次性交给甲方。(如果不按时交付租赁金视为弃权,甲方收回土地。)甲方收到乙方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出据收款收据。以甲方收到款项收据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收缴租赁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经营条件,负责协调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4、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外办理有关事宜必须甲方协助办理的,甲方需协助办理。
5、甲方享受国家现行的粮食补贴政策,与乙方无关。
6、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7、甲方向发包单位新兴管委会缴纳年地租。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乙方改动或扩
建厂房及设备设施,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买卖和转租所经营的土地,不准做其他用途(如开矿、取土、挖沙、建房等其他与农业无关的事宜),保证土地的合理运用,不违法开荒,不乱砍盗伐;在租赁期内,因乙方造成的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全权负责。
4、种子补贴、缴纳农业保险、修路集资、防火保证金、义务工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乙方享受保险理赔金和种子补贴金。
5、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其他人做不正当的经济活动。如出现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此处隐藏2404个字……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荒山荒坡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 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种植造林。
二、租期25年。
三、租金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120元。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一次性将二十五年租金付清给甲方。
五、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付给山场相关权利人,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租赁甲方山场用于中药材、造林等农林种植开发,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山场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如乙方进行林业种植开发,乙方有自主挖掘、采伐权,挖掘林木时可带走保湿泥球。
七、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使用承租的山场提出任何异议,如果有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阻断乙方种植生产灌溉所需水源,乙方在租赁地界内所建之蓄水库归乙方管理。同时,在租赁期内,乙方种的农作物甲方不能破坏,并且不能套种,如甲方造成乙方的农作物损坏,由甲方赔偿。
八、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同时,在合同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和使用权。
九、乙方在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道路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乙方有权在使用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一、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山场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归乙方。该地块在乙方租赁种植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地面作物补偿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补偿全归乙方所有。
十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山场,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所建固定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十三、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山场租赁合同8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山场, 镇(乡) 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总计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万元,剩余贰万捌仟元五年后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山场租赁合同9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山场概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下表所列山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出租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租赁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出租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租赁山场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3、乙方租赁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租赁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4、租赁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
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20xx元。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租赁到期乙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到期山上资源不能及时处理,甲方应同意延期,但乙方必须按当时当地价格行情支付租赁费。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